各级各类项目立项后,科研处将按照学院的有关规定予以发放并配套经费交财务处予以执行。发给项目负责人《科研课题收支册》,以记录经费的收支情况。具体的报销票据,一律按财务规定执行。
报销时由项目负责人持《科研课题收支册》,报销的发票(用凭证粘贴单粘好、发票后面由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1名成员签字)到财务处报销。购置科研专用设备、未使用公务卡、使用科研经费乘坐飞机等差旅需按照财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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