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关于做好评审颁发类“山东惠才卡”申报工作的函》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按照我省《高层次人才服务规范》(DB37/T4456-2021)确定的标准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评审颁发类“山东惠才卡”发放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申报评审颁发类“山东惠才卡”一般应为我省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并凭创新创业业绩取得以下资格或入选相应人才工程:
(一)入选国家部委部署实施的行业性人才工程;
(二)入选省内外省级层面实施的一般行业性人才工程
(三)入选省内重点单位实施的一般行业性人才工程或市级重点人才工程;
(四)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并在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岗位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五)其他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纳入的人才;
其中,市级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应取得市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服务凭证,并在有效期内;中央驻鲁和省属单位申报人员应为本系统、本单位重点培养序列人才(由主管部门单位党组或党委出具推荐函确定)。
二、申报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范围进行推荐申报,确保将真正符合条件的高质量人选推荐上来。
(二)申报人员所提交的代表性业绩材料不得超过6项。
(三)由各部门、单位统一报送,请于9月29日前将代表性业绩材料复印件、加盖印章的《评审颁发类“山东惠才卡”申领人员信息一览表》报送至人事处(后勤楼302、306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qlnurck@163.com。
三、联系方式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李永、孙瑞琪
电话:66778379、66779419
附件:评审颁发类“山东惠才卡”申领人员信息一览表
人事处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