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工作职责
1.制定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落实学校人才工作目标。
2.制定教师引进、培育、激励、服务等政策制度,实施各类人才建设项目,加强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
3.健全完善岗位聘用和考核管理制度,实施学校职称评聘岗位竞聘、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等工作;牵头组织学校对部门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4.健全完善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核发管理教职工工资津贴待遇,认定发放教职工困补、遗补、拥军优抚、丧葬抚恤、工伤等待遇。
5.负责学校机构编制工作和编外用工管理工作,办理教职工入职、离职、调配、退休等相关手续。
6.组织人才工程项目、荣誉和奖励等的申报推荐工作。
7.制定并实施教职工考勤管理、劳动纪律管理等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办理教职工各种请、销假、因私出境等的审批手续。
8.配合有关部门对违规违纪教职工进行调查处理;依法依规处理校内劳动人事争议。
9.负责教师和科级以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接收、归档、保管和调阅等工作,做好有关人事工作的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
10.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师工作部工作职责
1.牵头负责贯彻中央和学校党委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服务的决策和部署;制定工作规划,开展全校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学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校管理服务教师工作水平。
2.负责开展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指导二级单位师德师风建设,明确师德师风建设目标。
3.组织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先进人物评选、师德典型宣传等活动;负责开展教师的思想道德、品德学风评价,负责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等工作中师德师风的认定。
4.参与新入职教师的入职教育、校史校情教育;对新入职教师的思想政治、品德学风进行综合考察和把关。
5.会同有关部门着力提升教师德育意识和“课程思政”能力,引导教师将所担任课程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推动构建全员、全课程的大思政教育体系。
6.负责教师的思想政治专题培训,定期开展教师思想政治状况调研。
7.协助开展人才引进、师资培训、社会实践、校外挂职、国内外学术交流等相关工作。
8.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