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以及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规定,前期已在2024年5月展开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部分学院材料未交齐、不规范,且新增需要期满考核、中期考核的人员。现再次开展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4年度需进行期满考核(附件1)、中期考核(附件2)的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附件1、附件2单独发送给各用人单位负责人)。
二、考核工作要求
本次考核工作由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用人单位负责,具体要求如下。
1.期满考核。由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考核意见(附件3),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报人事处存档。
2.中期考核。由用人单位重点评估高层次人才当前学术发展状态、初步成就、发展前景以及工作进度等,结果分为进展良好、进展不佳、进展差三个等次,并将考核结果(附件3)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报人事处存档。
以上考核结果须经过用人单位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报送纸质版(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电子版同时发送至qlnurck@163.com。
三、材料报送安排
报送时间:12月31日前(未按时间提交相关材料视为放弃)
报送地点:后勤楼人事处306
联 系 人:孙瑞琪
联系电话:0531-66779419
四、成果提交要求
(一)论文
中文论文应从知网下载提交PDF电子版打印稿,外文论文应提供从录用机构取得的正式发表版本原文PDF电子版打印稿;被SCI、SSCI、EI、A&;HCI、CPCI等收录的外文论文均需要提供检索报告复印件,SCI、SSCI收录论文需检索论文发表年度期刊中科院大类分区。
(二)已结题科研项目结题报告
应提交科研项目申请书、结题报告(或结题申请书,Word版本)和结题证明复印件。
(三)科研获奖
应提交科研奖励申报相关支撑材料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四)著作、教材
应提交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和核心内容原文(至少一章)扫描件打印稿。
(五)应用类成果
发明专利应提交专利证书和权利要求书。其他应用类成果应提供成果原文(或申报过程支撑材料)及应用证明。
(六)文学艺术类创作实践成果
出版、发表的成果须提供作品扫描件;其它形式的成果在提供作品扫描件的同时,根据成果类型不同,须提供报送单位、组织单位、主办或采用单位加盖公章的参赛入展通知、收藏证明、展演海报(媒体节目预报)与节(曲)目单(程序册)及现场视频、影片公映许可证、电视剧发行许可证、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扫描件。
(七)其他成果
目标任务中的非上述成果,支撑材料要能够达到目标任务要求。
附件: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意见表
人事处
2024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