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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人才

关于2024年度高层次人才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1-30 浏览次数:

各用人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以及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高层次人才考核的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首聘期期满的高层次人才(附件1)、2022年度首聘期期满延期考核的高层次人才(附件2)、需进行中期考核的高层次人才(附件3)。

二、考核工作要求

本次考核工作由高层次人才的用人单位负责,出具书面考核意见,具体要求如下。

1.首聘期期满的高层次人才,由高层次人才的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考核意见(附件4),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报人事处;因特殊原因暂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应由本人书面说明情况并填写延期考核申请书(附件5),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延期一年考核。延期只能申请一次,延期后仍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按照协议有关条款执行。

2.2022年度首聘期期满延期考核的高层次人才,由高层次人才所在学院、部门出具书面考核意见(附件6),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报人事处;延期考核仍不合格的人员,学校将按双方协议约定执行。

3.需进行中期考核的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重点评估高层次人才当前学术发展状态、初步成就、发展前景以及工作进度等,结果分为进展良好、进展不佳、进展差三个等次,并将考核结果(附件7)书面报送人事处备案。

以上考核结果须经过用人单位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附件1、2、3电子版发送邮箱:qlnurck@163.com;附件4、5、6、7报送纸质版,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外文论文需要提供检索报告复印件)。

三、材料报送安排

   报送时间:12月10日前

报送地点:后勤楼302

联 系 人:李永、王政文

联系电话:0531-66778379

                                

人事处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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